目 录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一)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的内容(必须按此格式):
1、首页上方第一行中间写“入党申请书”。
2、第二行顶格写“敬爱的党组织”或“敬爱的党支部”
3、正文:①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②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③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④要写得朴实、庄重。
4、最后注明申请人和申请时间。
注意事项:①书写申请书不得少于3页纸,应该用钢笔(黑色、蓝黑墨水)或签字笔,纸张要求是信纸。②申请书字迹要工整清晰、前后时间要一致(封皮和最后一页落款时间),不能随意涂改。③申请书必须本人亲笔书写,不得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或盖章。④不能抄袭。
5、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也称培养对象,下同)
1、从申请入党人员里面筛选,通过走访、考察等,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等。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要有照片。
3、领取《培养对象登记表》时,要上报以下材料:
①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纸质版),照片发电子版。
②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入党积极分子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无户口本的,打印户籍证明)
④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需上报工资关系证明(加盖财务公章)、单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总体评介。
⑤对企业,还需上报劳动合同。
⑥《培养对象初审登记表》(见附表1)。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规范,才能领取培养表。领取《培养对象初审登记表》需在发展党员计划下达之日起30天内领取。过期领取的,按实际领取日期培养。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性的汇报工作,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尤其是外出打工的,要常联系,常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2、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5)指导填写《培养对象登记表》
①基本情况一定要本人填写。
②主要经历:一般从7周岁或从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不能间断。“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要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过的人。
③两个培养人填写的一定要连续性,字迹前后一致。
主要事项:表现在上报的培养对象年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相符。培养对象从提出申请到确定为培养对象不得少于6个月。
3、党支部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4、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四)确定发展对象(即将转为预备党员)
1、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3-5名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座谈会要提前通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座谈会。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①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②基本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③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3、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①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②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③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④支委会汇总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确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
党章明确规定,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这是因为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注意事项:①一般情况下,不宜由入党人的直系亲属担任入党介绍人。②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3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③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3)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①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②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③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④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⑤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1、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农村社区,原则上在本党支部范围内向全体党员、村民公示。
3、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等。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要有照片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本人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及现实表现等。(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扶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3、政治审查的方法:①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人员了解;②函调或外调,函调或外调证明材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也可自行涉及表格,并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的公章(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党支部章,党委必须签署意见,加盖党委公章。一定要手写日期)。
4、支部经过内查外调形成书面的综合政审材料(必须按此格式)
①标题:关于X X X 同志的综合性政审材料
②本人情况:
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职务(岗位)、参加工作时间,以及本人简历等。
③政治表现
何时向支部提出入党申请(有多份申请书的分别写清历次申请时间),何时被党支部确定为培养对象;平时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政治活动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有无政治历史问题,“文革”、89年政治风波和同“法轮功”政治斗争的表现;政审的情况,政治审查中如提出问题,要写明是什么问题,是本人的问题还是亲属的问题,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要写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或是被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是否做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对悬而未定(暂时无法查证)的问题或疑点,写出调查的结论,通过对查证结果的综合分析,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对问题的认识态度,并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④工作表现
主要是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获得过何种荣誉称号或奖励。
⑤其他方面:团结、遵纪守法、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⑥缺点和不足。
⑦支委会讨论意见
支委会何时召开,认为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和有关要求,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⑧落款:X X X 支部委员会,并注明日期。
(七)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2、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十八大新修订的《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基层党委培训后,市委组织部组织统一考试。
三、预备党员的接受
(八)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预审
1、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2、基层党委需要审查的材料
①《培养对象登记表》。
②入党申请书。
③政审材料。
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综合性政审材料。
⑤发展对象近期的思想汇报(尤其是外出务工,经常出差的)。
⑥教育培训情况等。
⑦公示和培训的照片(电子版)。
⑧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⑨《发展党员初审登记表》(见附表)。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规范,审查合格后,报市委组织部审阅,领取《入党志愿书》。
3、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1、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简称《入党志愿书》)应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字迹要工整清楚。这是正式履行入党审批手续。
2、入党志愿书都要自己填写。如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为填写。
3、志愿书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要与自传、外调情况、组织了解情况相一致。
4、《入党志愿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曾用名的填写:曾用名是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的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用字要固定,不要用同音字代替。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外号不必填写。
②入党志愿(第一页至第三页)中的笔迹应与申请书中一致,由入党申请人亲自、填写,内容、时间不得涂改。不得抄袭入党申请书。一定要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以及自己的心愿和对党的态度。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纲领、性质、指导思想、宗旨和党员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在填写为什么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问题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华而不实地寻章摘句。
③本人经历:一般从7周岁或从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不能间断。“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要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过的人。
④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等。
⑤主要社会关系:指本人的旁系亲属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和本人受其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同事等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⑥入党介绍人意见: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填写以下内容:
a、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填写时应根据党员的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做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b、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分析,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
c、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及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的意见。如:“我认为X X X 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并愿意介绍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一项,应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行政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的和主要的职务。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该项可不填写。
注意事项:《入党志愿书》中,①《入党志愿书》中的1-6页必须由发展对象亲自、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不得空着,有的空格内容没有的填“无”。 ②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能随意涂改。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也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入党志愿书》记载了一个党员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党组织的审批过程,表明了党组织吸收一个同志入党的严格手续。所以申请入党的人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十)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2、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整个过程要录像。
①唱《国歌》;
②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
③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④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⑤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⑥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注意事项: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形成会议记录留存入档。会议记录要求参会党员和请假党员都要逐人写清姓名,不能简略写成***等*人。
5、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召开后,党支部应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决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二是记载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年**月**日,在**召开支部大会,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三是加盖党支部公章,党支部书记签名(印章),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注意事项:①主持召开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研究入党事宜时,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也不得担任会议主持人。②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③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内容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内容应与入党志愿书中决议栏内容一致。
(十一)市委组织部派专人谈话
1、上报第八个步骤中的6个材料以及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审核无误后,派人谈话。
2、组织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
3、举行入党宣誓;
4、单独谈话,重点了解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政治斗争中的态度和表现,主要优缺点及对党还要说清楚的问题等
谈话后,要把谈话的主要内容,对申请入党人的主要看法,以及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写在这一栏内,并签名盖章。
(十二)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1、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党总支未经上级党委授权是没有审批发展党员权利的,但对支部大会决议要严格审查,经总支委员会讨论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批。无总支委员会的,支部将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志愿书》中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空白。
2、党委会讨论。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审批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审批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3、填写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
填写该栏时,应写清党委表决情况,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年月日。
4、下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
5、登记造册, 归入档案。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十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3、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注意事项: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十四)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月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转正申请主要内容: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①写明自己是什么时间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到什么时间预备期满。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预备期满,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②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这是转正申请主要的部分,要尽可能写得详细、具体。首先,从总的方面写自己入党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在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锻炼、解决从思想上入党方面有哪些收获。其次,写明自己是如何在预备期间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以及基层群众关系上有哪些进步,取得哪些成绩。在此,对自己入党时存在的缺点,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还存在哪些缺点也要写出来。
③写明今后努力的方向,应针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来写,措施要具体可行。
④如果还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在入党时没有向组织讲明的,或是在预备期间发生了什么应该向组织上说明的问题,也要写清楚。
⑤最后,注明申请人及申请时间。
3、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①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②党小组提出意见;
③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④支部委员会审查;
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⑥报上级党委审批。
4、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①唱《国歌》;
②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大会党员人数;
③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④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⑤支委会发表意见;
⑥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讨论;
⑦党员表决,做出决议。
5、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根据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扼要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写清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必须写明是同意按期转正,还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是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应写明延长时间。
7、基层党委审查审批
①党委会讨论通过;
②填写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填写该栏时,应写清党委表决情况,并注明党龄计起年月日。
③下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
④登记造册,全部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注意事项:①转正审批不能超过3个月,预备期必须满一年。②本人必须亲笔书写转正申请书,不得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或盖章。
预备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十五)档案归类
1、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党员的入党材料一般不能让本人或其他个人随意翻阅,更不能随便涂改。
3、在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党员个人需要自带入党材料时,要注意使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党委公章,并督促党员及时将个人入党材料交转入地党组织存档,要在党籍档案登记册中注明本人自带,注明领取时间,并由本人或领取人签字。
4、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市委组织部保存。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1、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2、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3、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XXXX年度培养对象初审登记表
党委(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文化程度 | 籍 贯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培养 时间 | 培养表 编 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管部长:
XXXX年度发展对象初审登记表
党委(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文化程度 | 籍 贯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培养 时间 | 培养表 编 号 | 志愿书 编 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管部长: